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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从学校出来在广东中山市打工,直到2007年年初认识我老公确定关系住一起
2005年从学校出来在广东中山市打工,直到2007年年初认识我老公确定关系住一起 2005年从学校出来在广东中山市打工,直到2007年年初认识我老公确定关系住一起,不到三个月发现自己怀孕在身,我们就决定回家结婚,因有孕在身只能在家安胎,在家养胎丈夫经常出去打麻将,晚上有时打到半夜有时通宵,还时常回来和我要钱,没钱就对我发火,我一直忍到2007年12月29我儿出生,小孩出生到2008年年初丈夫就外出打工,留下我和儿子在家,2008年过年才回来,2009我同他一起去广东打工,直到2010年我们因为买手机吵架,因为吵架他把手机砸了,一直不愉快,没过多久我们就大吵一架,他就赶我滚,我一气之下就回娘家,没过多久我便出去打工,害怕他找到我对我暴力,他跑到我家哭了一晚第二天就返回广东,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联系没见面,直到2013年年中突然接到他的电话,问他有什么事,他说有时间吗?我问干嘛?他说有时间来把离婚手续办了,问他有什么要求,他说没有,我说现在没时间,他说什么时候有时间什么时候去找他,就这样我们电话挂了,直到2015年过年我给他电话问他什么时候去办离婚手续,他说2016年8.9月份这样,等到8.9月份我找他去办,他要求我赔偿他20000元,后又要求要现金,我只同意20000元给小孩抚养费,他又不同意离了,现在我们也到法院起诉,男方说拿20000元和他私了,叫我拆诉,我想问这样的情况双方有什么补偿,男方又有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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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ask201……(贵州)
提问时间:2016-10-22 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