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两年了,现因感情破裂要离婚,有一个女儿,我要抚养
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对方如果有固定收入的,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对方如果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