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我因为前妻小孩抚养费没有按时给付被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正赶上这边法院执行局有个百日执行活动

我因为前妻小孩抚养费没有按时给付被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正赶上这边法院执行局有个百日执行活动 我因为前妻小孩抚养费没有按时给付被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正赶上这边法院执行局有个百日执行活动,所以有电视台媒体方面跟踪报道,他们来我店里的时候,我现在的爱人开的门,他们就拍了我爱人的照片,后来在法院的网站上就发了一条关于百日执行活动的帖子,把我爱人的照片贴了上去,下面配字“再次做被执行人的工作”,其实我才是被执行人,他们这么做合适吗?我爱人因为这条帖子气的住进了医院,精神上受了很大的影响,请问我该怎么办?他们有没有侵害我爱人的某些权利?我们想要个说法该找谁?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6-10-21 21:4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