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
穷人出了人命只能用尸体讨公道吗
穷人出了人命只能用尸体讨公道吗 我姐夫独自在异地(云南开远市)打工六个多月,2012年3月21日突然被告知我姐夫在开远市人民医院不行了,当我们赶到时人已经神志不清,靠呼吸器维持生命.公司总监沈祥林说是下班吃饭后在歌厅娱乐时突发心肌梗塞而死,与他们无关.之后就消失了.第二天下午人死了,农村人也晓不得什么,只知道入土为安就把尸体运回了老家,等把尸体安埋后再来找公司,公司人员全避而不见,老板贺孝喜委托总监沈祥林全权处理说只出一万元安慰费.我们到劳动部门报案,劳动部门说没有劳动合同就不属他们管,找律师说是证据不足,,而且律师费很高要30-50%,赢的把握还没有,找公司,公司人员全避而不见.很多人告知这种事情只能拿尸体作文章.我们穷人莫名其秒死了,就只能拿尸体讨公道吗,尸体在相关部门及公司才会给赔偿,尸体安埋了就没有任何办法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求助110急(云南-红河)
提问时间:2012-04-12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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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德祥律师 VIP2012-04-12 14:19
需要有证据证明当时是在工作过程突发疾病死亡,才能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我们老百姓没法查实是不是工作中死的,公司的人全都躲着我们.退一步说就算真是在下班后不可不承包方吃饭时死的,公司就不用任何赔偿责任吗?老板为什么不站出来给个说法,这样躲着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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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怀疑有问题,可先向开远市人民医院调取病历资料弄清情况,再咨询司法鉴定中心看能否进行尸检查明死因,再分析应找谁讨公道。
追问:请你不要答非所问,退一步说我问得是即使不是工伤,公司就能这样逃避吗
回答:不论是不是工伤,你不清楚死因,如何认定哪些人应承担责任。就像猎人端起猎枪但不知道目标,要用证据说话。
追问: 由于以前处理过云南非因工死亡的事务,云南省有出台过进一步的文件进行规定,现在仍然有效。内容大概如下:
凡在云南省行政辖区内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军工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在职职工死亡后,其遗属可享受以下待遇:
(1)丧葬补助费,其标准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3个月。
(2)一次性抚恤费,其计发标准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为死者本人生前一年月平均工资的11个月。
(3)一是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集体合同规定》,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就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通过集体协商签订书面协议形式来确定。原则上按不高于当地城镇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100%计发,所需资金由企业承担。
以上规定的具体文件名称记不清了,你可以询问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如果当地不清楚就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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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警确定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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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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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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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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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很多律师给你回复,你都不是很满意,那我就回复你一句话:
法律解决不了的事情找政府吧。
追问:你们的回复实际操作起来太难,因为尸体已经处理,公司人员找不到.而我又远在他乡,家里的人文化低,没见过世面,胆子小,但还是很谢谢你们
回答:问题的核心不在于你的他乡,也不在于家里人文化低,也不在于没有见过世面,也不在于胆子小。有些问题么,建议你还是好好理解我说的那句话:法律解决不了的事情找政府吧。再补充一句“要讲法律,先讲政治”希望对你有帮助。
追问:我说给家人试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