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十月十六号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轻微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对方联系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
十月十六号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轻微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对方联系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 十月十六号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轻微事故当时没有报警,对方联系保险公司到现场勘察,目前已经定损,现在联系对方态度非常恶劣,或不接电话。应该怎么处理,可以去交警队重新报案吗。去交警队以什么理由报案,已经去过交警队了,说我这是赔偿纠纷处理怎么了,我现在就想出这口气,要他来求我解决。可以要求交警重新立案处理吗,事故轻微,起诉太麻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邓焕伟(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6-10-21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