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租房的问题
关于租房的问题 我租的房子4月中旬到期,因为个人事宜我提出提早交房。租房时有1000元押金。我们约定时间见面,由于当时3 、4月的水电费并未抄表,房主提出扣200元作为补偿。我同意后她退回我800元,我将房屋使用权也交还。昨天房主打电话说这两个月水电费高达800元,让我补偿。我认为房屋已经退还也是他提出来的200块,我不应该给他钱,况且我也不明水电费为什么这么多。求各位律师解答,她如果继续骚扰我是否构成敲诈勒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大六合采(山东)
提问时间:2012-04-11 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