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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新区社保局报销生育保险的是怎样的呢?

北部新区社保局报销生育保险的是怎样的呢? 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的时间是:产假满了之后30天内提交报销材料。但是重庆北部新区社保局的规定是:生了小孩,90天内提交材料。之前我不知道重庆北部新区社保局的这个规定,所以现在按照他们的说法,我的报销超期了,但是我没有超过国家规定在期限。如果重庆北部新区社保局不给我报销产前检查费和住院费,以及产假期间的工资,我是不是就没有办法了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刘娟123(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2-04-11 19: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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