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和劳务公司签了合同去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给老板开车今年9月底合
我和劳务公司签了合同去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给老板开车今年9月底合 我和劳务公司签了合同去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给老板开车今年9月底合同到期、劳务公司不续约签的是不定时工作制)。我月基本工资3000元、加班费8000元左右(星期一至星期五超过9小时算加班、每月100小时左右,星期六和星期天加班共110小时左右。共工作了5年半。我的补偿金如何补偿。请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1号文关于加班工资不计入补偿金的文件如何理解。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6-10-20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