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新房未入住为什么要交采暖供热费?
新房未入住为什么要交采暖供热费? 我在金水湾小区高层1号楼买了一套房子,2011年8月2日按照售房部的要求交了定金30000元,确定购买一号楼2单元14层的房子,然后8月底按照售房部的以先付总房款236244元的30%的要求再付42244元,共交了首付款72244元并签订了购房合同。售房部说:购房贷款的事儿他们帮我办,办完后通知我可以办入住手续后领钥匙。我就等到2012年2月份,售房部也没有通知我。2月19号,工商银行给我打电话明天到银行去在购房贷款的手续上按手印。20日我到银行办完手续后,从银行的员工知道从3月份开始还贷。听他人说:可以到售房部去办入住手续。2月28日,我到售房部时,他们有关人员说:你们从银行贷款的钱前几天才入了我们的账,你们现在可以办入住手续,要求我交4725元维修基金,钱交完后他们给我开了入住单,并说到丰茂物业公司去领装修钥匙。29号我去丰茂物业公司时,他们说:先要交2011-2012年的暖气费2328元、物业费(从2011年8月2日至2012年10月30日)2125元、装修保证金2000元、装修垃圾清运费300元、共6753元,他们才给我钥匙。 我想不通的问题: 1、我是2012年2月28日才领上入住单,我为什么要承担2011-2012年的暖气费?丰茂物业他们说你在2011年8月2日定房子并交了钱,所以要交暖气费?售房部说:贷款没办好之前要是不能给,虽然房子是你的,但是你没有权利享受该房子?既然我没有权利享受该房子,为什么2011-2012年的暖气费我来承担?这个有没有法律或政策依据? 2、从2011年8月2日到2012年2月28日我没有权利享受该房子,我为什么要承担这期间的物业管理费?这有没有法律政策依据?是不是合情合理? 3、装修垃圾清运费300元是什么意思?物业管理费不包括垃圾清运费吗?这300元是有没有什么规定?有没有物价管理等相关管理部门的文件或规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ka86……(新疆-阿克苏)
提问时间:2012-04-11 1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