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在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时,抵押合同中只有老公签字,老婆没有签字
在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时,抵押合同中只有老公签字,老婆没有签字 在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时,抵押合同中只有老公签字,老婆没有签字,老婆字是老公代签的,在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了。后来重新打印了一份抵押合同,并让她老婆重新签字盖章,内容与之前的完全一样,请问,如果发生案件,抵押合同有效吗?房管局那份需要去置换吗,因为后来就补签了一份合同,我是不是要拿到房管局去置换呢,如果置换了我这里没有合同了,发生官司的话我只有房管局的他项证可以吗,自己手头需要留份合同吗,纠结啊……当时代签字的合同还在房管局,我这里有一份她老婆后来补签的,请问之前的是否登记算有效的呢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6-10-20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