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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有两个学妹是大一新生,她们刚搬进寝室的时候只有两个人,但是对面的两张床铺上有很多东西
就是我有两个学妹是大一新生,她们刚搬进寝室的时候只有两个人,但是对面的两张床铺上有很多东西 就是我有两个学妹是大一新生,她们刚搬进寝室的时候只有两个人,但是对面的两张床铺上有很多东西,后来他们去问了公寓的宿管叔叔阿姨这里有没有人住,他们回答没有人。所以她们就把这些当做上届遗留下来的东西扔掉了。结果前几天有一个大四学姐回来了,原来她们只是去实习了。现在的情况是那个学姐要求赔偿她3500,据说已经是对半赔了,还说要列份清单,现在还没列。另外一个学姐还没回来,据说是要等她回来再一起赔偿。
我想问的是,这样的情况下,责任到底该怎么界定?难道都是那两个学妹的责任吗?难道那两个学姐说要赔多少她们就要赔多少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霖叶风亚(浙江-金华)
提问时间:2016-10-20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