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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去年买的房子,是找的和开发商合作的人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去年买的房子,是找的和开发商合作的人 你好,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去年买的房子,是找的和开发商合作的人,买的抵账的房子,我们当时给了对方30万,但是想贷款多带点,就让开发商开了抵款18.5万的发票,然后带的款,后来开发商把贷款又给的对方,导致对方多拿了我们9万元。我们一直问要都没有给我们,她中间付过我们4000块钱的利息,我们现在有对方给我们写的利息的条,和最近写的40天内还款的条,现在40天已到,还是没有给我们钱,我们现在花100块钱让有关部门催款好呢?还是起诉好呢?起诉有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6-10-20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