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现役军官难以言说的婚姻该如何解脱?
现役军官难以言说的婚姻该如何解脱? 你好律师,我是一名现役军官,1997年在部队患精神分裂症(此后几乎一年要发作一次,一般住院治疗1-2月)。2004年经家人介绍,我在老家四川农村谈了一个女朋友林某,她本人及她的家人都知道我患病的情况,她自愿和我在一起,很快我们在老家农村请客结婚,但一直未领取结婚证,2005年我们生下一个女儿,我及家人向部队说明情况后要求部队开具了婚姻介绍信,但因我在部队不方便回老家办理结婚证,老家民政部门因为我不能到场不予办理,后来我通过朋友在外省某县民政部门拿到了结婚证书(拿证时我们双方均不在场,她的身份证和户口是自愿提供给我家人并寄给我外省朋友的)。我们的女儿现在7岁了,可是因为我身体的原因(精神分裂症需要长期吃药,药的副作用很大)加之在部队长期分居,妻子林某逐渐产生了不满,四年前开始长期外出广东打工,过年过节不回家,我从部队回家探亲也不见我,并提出不一起生活了,拒绝履行妻子义务,并声称拿结婚证自己不在场,现在自己也不承认,更为可气的是一年前她与老家的另一个男人结婚了(我不知道是否办理了结婚证),公开生活在一起,并且生下了一个女儿,我和家人无法接受,要求与林某离婚,林某一直不予理会,以没有到场办理结婚证为由,表示自己是一个“自由人”,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我现在感觉到很无奈,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律师朋友,我该怎么维权?我怎么才能把这痛苦的婚姻离掉? 我现在想依法和林某解除婚姻关系,我该怎么办?是到林某户籍所在地法院申请还是到部队军事法院申请?林某在此过程中是否属重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党的好孩子(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2-04-11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