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个人服务类非经营性带收益的行业该找那个部门办理那种证件呢?
关于个人服务类非经营性带收益的行业该找那个部门办理那种证件呢? “个人服务类非经营性带收益的行业”指的是:一个人从事无实体店的户外服务并且从雇主一方或是多方手中收取一定的劳动报酬金及服务费。
目前据查明类似的行业如下:
1.律师(服务范围限于同城)
2.家教老师(服务范围限于同城)
3.私人月嫂/私人保姆(服务范围限于同城)
4.清洁工/环卫工(服务范围限于同城)
5.个人中介服务(服务范围限于同城)
6.自由职业(服务范围限于同城)
7.个人代收代送快递包裹类和快餐代送类服务(服务范围限于同城)
8.个人短途货运/搬运/装货卸货等服务(服务范围限于同城)
问题:
1.以上8种情况单凭目前法律无法明确指出指定办证类型及相关部门。
2.从事服务类一般都是劳动局来管理及负责引导办证。
3.从事经营运输类由交警局负责?真奇怪?错了吗?
3.从事快递业务的由邮政总局服务(但不对个人办理,却还是有不少个人从事代收代收代寄快递包裹服务)
4.从事自由职业或是个人中介服务这一类至今都没有相关部门接手管理。(虽然网上说:黑中介多得是,其实是户外服务类法律不完善也不对个人开放!)
能不能帮我解决下问题中的4.?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幽灵九尾狐(广东-汕头)
提问时间:2016-10-20 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