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急!急!急、!婚迁入户分配问题?

急!急!急、!婚迁入户分配问题? 在2009年12月中旬,我老公于南充婚迁至成都市双流县九江。双方均是独生子女。今年1月底分发国家修路而占的土地赔偿但没有他的赔偿名额!      当时落户时又是找当地户主代表签字同意其落户,写明依法享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该享有的一切权利,但是到现在他更本是什么都没有的享受,想想婚姻法的条例,简直就是矛盾的!!我就想知道用什么办法才能使我老公该享受当地该有的待遇!!谢谢告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周梅(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0-02-25 13:4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