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智障人士失踪
智障人士失踪 您好:
我妹妹,21岁,(智力残疾3级),4月6日24:00打110报失踪,第二天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说要48小时后才能满足条件,才给予受理,请问有根据吗?
4月9日再去报案,才给予受理,也只是做了笔录问询,未给予侦查立案。请问派出所此时是否应该给予立案?
4月10日家人通过车站监控录像发现在4月7日被一名陌生男子带到外地,再次向派出所报警,民警把录像拷贝、在车站问询,并做笔录,但当天仍未给立案通知书。请问此时立案条件是否成立?是否应该给予立案?
男子犯得是什么罪?若发生了性关系,又应该如何定罪?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ngwe……(浙江-衢州)
提问时间:2012-04-10 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