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婚后外公外婆给了一套乡下老房子,名字是写我母亲一个人的,现在房子拆迁了
您好!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详情可来电来访!
你好,咨询当地政策
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有争议,因为这房屋是在你妈婚后取得。取得方式无论是赠予还是继承,如果没有明确说是给你妈一个人的,法律上是认为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如果动迁协议上安置对象为你母亲一人则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
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
属于你母亲的财产。
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
如果拆迁时是按房屋面积给予补偿的,应当是个人财产。
您好,婚姻存续期间接受的赠与,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您所描述情况,房子是您父母婚姻存续期间,您外公外婆赠与的,但由于名字是您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可视为对您母亲个人的赠与。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要具体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以及您父亲是否也属于拆迁安置对方。详细的情况建议您预约面谈。
不属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