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个老人有一套老宅子,两儿子都已过世,现在膝下还有一儿媳一孙子
你好!
在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开始法定继承。依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老人的遗产应该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即他的妻子、他的子女以及他的父母来继承。老人的儿子均已过世,父母也双亡,但他的女儿健在享有继承权,他的孙子,依法发生代位继承,继承原本应当由他父亲继承的那部分遗产。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如果儿媳对老人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也可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老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