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扣押机动车是否合法?
答:扣车行为是行政强制措施,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如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需要明确:1、住建局认定你违法的法律依据是什么,2、住建局是否委托了城管局进行相关执法。如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