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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离婚协议书条款纠纷

离婚协议书条款纠纷 离婚协议书有如下条款:
“女方婚后总共交给男方用于家庭费用及儿子的抚养费共15万元人民币,扣除合理的费用分摊,余款10万元人民币。这一余款(10万元人民币)将于离婚后6个月内在女方在场时由男方交给女方的母亲代保管,以保障儿子XXX的抚养费及高中毕业后的学习费或儿子正当的开支。”
请问:女方能把这10万拿去购房吗?如女方的母亲不愿意代保管,这钱要放哪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jq836……(福建-厦门)
提问时间:2012-04-10 16:4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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