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电动车未撞到人,对方倒地有生命或者瘫痪风险,我方会承担什么责任?

电动车未撞到人,对方倒地有生命或者瘫痪风险,我方会承担什么责任? 我方正常行驶电瓶车,一78岁老太斜着横穿马路,未走人行横道,不注意过往车辆。提前发现并减速,但车辆刹车倒地向前滑行,离老太1米远,估计是车倒跟着也被吓倒地了。现场无目击证人,无摄像头,同时现场老太能走能说,考虑到救人为重,送去镇医院检查,无大问题。后送去区医院进一步完善检查,发现颅内轻微出血,需开颅手术。由此,我方已陆续垫付2万余元,后续治疗费无以为继。其家人赖着我们给钱治,不给就闹。
现在事故认定书未下来,在给车辆做痕迹认定,已经20多天了。
想问:我方会承担什么责任?是否该到处借钱拿给她继续治疗,压力很大。
     如果赔偿,我们要赔偿多少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52130……(重庆)
提问时间:2016-10-20 00:53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