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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没有加名,但是做公证证明是双方付的首付,会不会有法律效力?

购买二手房,没有加名,但是做公证证明是双方付的首付,会不会有法律效力? 您好,房子是婚前买的,写的是老公的名字。现在已经结婚,因为因为抵押房产在贷款,加名很麻烦。那如果我们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首付是我们双方一起支付的,现在也在一起还贷,那是不是一样具有法律效力,证明这房子也有我的一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uEF5906()
提问时间:2012-04-10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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