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如果满了孩子满了两岁,男方还想来挣孩子,打官司会不会
您好,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争取是他的权力,是否能获得法院支持 ,还要看是否对孩子成长有利。
争取是他的权力,是否能获得法院支持 ,还要看是否对孩子成长有利。但是只要之前一直随女方生活并且无重大特殊原因一般法院不会支持的
你好,他可以争取,但是能不能争取到就看你们双方谁更有利于孩子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