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无证婚姻

无证婚姻 我与前女友,在订婚情况下未领结婚证书,与2010年1月份,生一男孩。2011年8月两人分开至今,孩子一直由女方照顾,户口未上,但是村里知道我有一孩子,离开我后,我也未付抚养费用与母子二人。现想了解,我要是与她人再婚,需要和前任做什么手续吗,还有孩子的问题,户口要怎么解决,我以后和再婚这个生孩子的是正常准生,还是超生?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9608……(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2-04-09 15:48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