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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凭问题

房屋租凭问题 你好,我05年向本地供销社租了一栋楼,用来做餐饮生意。11年1月份,得到供销社的同意,我在天台盖了一个楼台用了2万多块。11年10月,供销社要求我们三个月后退租。我认为供销社这样做,十分不对。所以我要求供销社支付一定金额的新盖楼台的补贴。供销社不肯,所以我就不肯搬。12年的4月,供销社把我告上了法庭。。请问这场公司,打赢的机会大不大?是不是有一条法律是:租客与屋主所共有的共同财产,租客退租时,屋主必须给一半的金钱补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626918……(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2-04-08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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