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上班途中死亡对方全责已经赔偿单位还可以赔偿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据以上规定,损害事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申请工伤认定不受肇事司机侵权行为的约束,企业应当申请工伤认定或自己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此时,受伤事实就具有第三者侵权和工伤认定的双重属性,也即第三者侵权与工伤认定发生竞合。如果自己或其所属企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一经法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时,就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肇事司机的侵权行为根据民事法律规定也应给杨某以民事赔偿,如何解决最终的赔偿问题,维护职工权益以实现社会救济机制的公平正义,是时下工伤与侵权责任发生竞合时如何衔接的要点。
因此可以提起诉讼,具体情况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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