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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

您好,我不该怎么办了?

您好,我不该怎么办了? 您好:
       在2009年2月4日下午2点时,我与朋友到商场逛,可是出商场正门时,顺势一推大门,门倒了我朋友顺势跟着倒下去,而我朋友被门玻璃划破右手指和右胳膊,当时鲜血直流,当时也没有第一时间与商场联系,我俩马上打车到附近大医院治疗,经过医生拍片医生诊断为右小拇指筋断了,右胳膊也受伤,对其进行了缝针手术,医生要求住院,可我们根本交不起住院费,因此我代替朋友签字拒绝住院证明,当天下午就在医院打了一下去点滴,晚上我给商场打电话,商场说没事,会给予赔偿,让安心治病,可是事发过了20天,商场也不出面也不打电话慰问,虽然没有住院,可医药费也花了不少,因为事发后几天就是春节了,他伤的是右手不能自理,所以他们一家都没有过好年,整天都是吃骨头汤等营养物品,财力和精力都花费不少,就在昨天,给商场电话,商场来人看望了,可他们只是答应赔偿误工费和医疗费,我觉得很不公平,我们该怎么办,朋友说这里是给老百姓讲理的地方,我就来了,真心的祝福您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曲玉峰(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10-02-24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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