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婚后我和老公一起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子,但是公积金贷款合同上只写了我老公的名字
这是可以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的
你好,属于共有财产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
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
(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五)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的所得额;
(六)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八)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你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好,由于抵押人更名视同过户,贷款尚未结清,抵押权未注销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的。因此,房产证上是不能增加或者减少名字的,如您确实需要办理,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结清贷款后可以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增加或减少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