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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婚姻2

婚姻2 2012年,2月结婚,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还没有领取结婚证。结婚后,妻子不能安心过日子,常呆在丈母娘家,家里即不承担做家务的义务,又不承担家庭的各种支出,因此觉得婚姻无味,但是由于结婚时,给他们家的彩礼较多,一次性给了46000元,买结婚用品花去30000多(其中给她买衣服、各类首饰20000多,家电接近10000元),请问,如果离婚,这些钱能否要回?法律上有没有要回的依据??(没有领取结婚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燕111(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2-04-08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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