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犯罪
曾入职金鹿财行,如今被要求退还佣金,合理吗?相关法律依据?
曾入职金鹿财行,如今被要求退还佣金,合理吗?相关法律依据? 我曾是一名金鹿财行的销售人员,如今金鹿财行被定性为非法集资以及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目前长宁区经侦已经介入,但目前碰到的问题是,他们要我退还之前在金鹿赚取的佣金,我想问下这是否合理?因为我个人本身也把钱投入至金鹿财行的理财产品,其实我本身也是受害者。其次,我在销售产品的时候,并不知道金鹿财行的内幕以及其他方面。如今被定性了公司犯罪,难道还要我个人来承担这种损失吗?请给予帮助和解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even……(上海-静安区)
提问时间:2016-10-18 1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