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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饭店,以2万8千元/月承包给乙方经营,时间己有4个月,总付给我3万左右
我有一饭店,以2万8千元/月承包给乙方经营,时间己有4个月,总付给我3万左右 我有一饭店,以2万8千元/月承包给乙方经营,时间己有4个月,总付给我3万左右,再一托再推不付钱,以他们和别人打架住院治疗为由,他今天己停业,我找他,他态度很生硬,我们都是外地人,他有扒腿走人的迹象,请问我怎么才能维护权益,另外他在派出所有打架补偿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西-北海)
提问时间:2016-10-17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