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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散棚户区的相关政策
关于零散棚户区的相关政策 你好!我是辽阳市弓长岭区安北社区居民,居住在安北社区二炼铁(松泉村与尤吉村交界处)共有200余户500多口人。
我们居住的房屋是30多年前兴建,原属矿山公房经房改归于个人,每户居住面积30平左右,房屋之间的道路间距1米左右。房屋都年久失修加上地势低洼,常年雨水浸泡使80%的房屋出现下沉,墙体裂缝,房盖漏水的现象,处以高位状态,居民的生命安全无法保障,由于房屋都坐落在低洼处每到雨季,山水加雨水无法排除,多数居民屋内进水,山上泥石流及道路上的粪便和垃圾堆的脏物全都倒灌在室内。我们居住的地点紧靠弓矿铁路专用线,厂矿产生的粉尘都飘落在居民区内。火车每天不分昼夜的往返于这段铁路线,特别是夜间火车经过产生的噪音使居民无法入睡,相当于4-5级地震。我们现有的自来水管道距土层不到800厚,导致冬季管道冻结,每天一次供水时间短,一年12个月至少要挑2个月的水。我们常年生活在这样恶劣的环境里,使居民处于无法生存的境地,我们曾多次找到当地政府和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曾到省信访部门)要求享受棚户区的相关待遇。最后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一、二炼铁棚户区为零散棚户区,有矿工房128户(已参加房改)棚户区占地面积26054.76平方米,房屋面积4007.93平方米。二炼铁棚户区内矿房及土地产权原为弓矿公司所有,2008年2月整体移交到区政府管理。当时弓矿公司对零散棚户区没有移交改造费用。弓矿公司没有投入改造资金,对其进行整体动迁改造没有市场化空间。
二、二炼铁棚户区房屋已进行房改,其房屋产权已归个人所有,维修维护应由产权所有人自行负责。
三、二炼铁棚户区造成地势低洼、排水不畅,雨季成水泡是因为03年弓矿铁路抬高造成。
我们二炼铁全体居民向在线的律师求助,希望能根据我的叙述给我们指出条活路,有几点请您指教:
一、我们属于零散棚户区,房屋产权归给个人政府不给我们享受棚户区的政策这样合理吗?
二、我们二炼铁的所占地面积真的不够连片棚户区吗?
三、二炼铁棚户区地势低洼、排水不畅雨季成水泡政府说是因为弓矿铁路太抬搞造成,矿山是不是有责任?
四、铁路专用线火车以前只运输几次,现在24小时跑几十次是不是构成噪音和污染?
以上叙述的是我们居民思索已久的问题,希望在线律师能尽快给我回复,在此表示感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千千问324(辽宁-辽阳)
提问时间:2012-04-11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