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婚外情问题

婚外情问题 我(在广东)与我的前夫在去年10份离婚,但他早就在去年的5月份与一女子发生性行为,后在7月份同她同居(在上海),但我在离婚前完全不知此事的情况,在今年过年我前夫回来看孩子时,给我知道此事,他也承认,另一个女的也承认(我与她通过电话),在我与前婚姻期内有同居关系,我现在可以告他们重婚吗?或可以追究经济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ilkmi……(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0-02-23 22:2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