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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的公司,在洛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0多万,主犯已被判4年,另一个被判3年
以前我的公司,在洛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0多万,主犯已被判4年,另一个被判3年 以前我的公司,在洛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20多万,主犯已被判4年,另一个被判3年。而抓我的时候是在他们判刑之后了。我在那个公司是技术总监,牵扯到按照他们的要求转账了,而我没有从里边分钱,那时只是个上班的,并且没有参与他们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当时转这个款的时候也不知道是他们在洛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钱,只是按照老板要求给指定账户转的钱。抓我的时候在看守所羁押了37天后取保候审,取保候审一年后,又变为监视居住,这个案子一直在公安局这边。转为监视居住时签了个转交检察院,但是也没见检察院的人。现在还在监视居住情况下。请问监视居住到期后我这边会怎样处理,会不会被判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陌陌(内蒙古-包头)
提问时间:2016-10-16 1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