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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因初步诊断胃溃疡癌变(不确定),在无医学活检病理报告或幽

患者因初步诊断胃溃疡癌变(不确定),在无医学活检病理报告或幽 患者因初步诊断胃溃疡癌变(不确定),在无医学活检病理报告或幽门螺杆菌及癌胚抗原呈阳性报告依据下盲目对患者行胃次全切除术和肠吻合术,术后二余周对患者又末做血常规、肝肾功、心电图、复查残胃内镜检查下又行化疗方案并使用抗炎激素类药物导致严重异常反应后才停化疗,恢复常现冶疗过程中又对胃溃疡患者续用抗炎激素类药物,经复诊内镜检查示:残胃溃疡或急性残胃炎。期间,患者病情不断恶化至严重贫血、低蛋白血症、腹腔大量积液、尿路不畅等症,但医方对病入富盲患者仍未采取有效措施输注全血纠正贫血、补充人血白蛋白纠正低蛋白血症、药物利尿或行膀胱穿刺术导尿或腹腔穿刺综合术抽取积液等,仍坚持医嘱补充能量、电解质、地塞米松、抗菌素等药物冶疗,曰输液量达3000毫升左右,无赖之下患者出院后第二曰死亡。为此,请问刘律师医方是否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过错与患者死亡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其过错参与度是多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6-10-16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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