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动迁补偿分配的问题
您好!
公房拆迁主要是对承租人和同住人进行补偿,你大姨家申请过经济适用房,应当不属于同住人。
详情可来电来访!
你大姨申请经济适用房,其老公也享受过福利分房,不属于同住人,无权要求享受拆迁安置。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你好,你大姨申请经济适用房,其老公也享受过福利分房,不属于同住人,无权享受拆迁利益。
你大姨申请经济适用房,其老公也享受过福利分房 ,不能再享受安置
你好,你大姨申请经济适用房,其老公也享受过福利分房,不属于同住人,无权享受拆迁利益。
你妈妈是承租人肯定有份,至于其他两个,要看证据了,同住人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户口在
二、在动迁房屋内居住满一年以上,三没有福利分房。经适房我认为具有福利性质。我主要办理此类案件,需要帮助可电话联系我详谈。
大姨不算同住人,即使钱款也没有权利分配。你妈妈是承租人,不受以前动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