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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三个月,丈夫提出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合,法院应该怎么判
怀孕三个月,丈夫提出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合,法院应该怎么判 怀孕三个月,丈夫提出离婚,原因是感情不合,法院应该怎么判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6-10-16 09:24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毕丽荣律师
VIP
2016-10-16 09:32
如果是男方起诉的,按照法律规定是不得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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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先坤律师
2016-10-16 09:25
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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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6-10-16 09:25
法院不会受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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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新律师
2016-10-16 09:33
法院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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