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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故意伤害-诉讼

故意伤害-诉讼 律师你好:
我想咨询的案情是这样的。我们家姐五个:大姐、大哥、二哥、我、小弟。这是20年前的事了。大姐婚后的一天跟前姐夫打架,前姐夫用刀将大姐腿砍伤,大哥和二哥听说打架后就去大姐家里看看情况,进入房间后在毫无防备下也被前姐夫砍伤。随后大姐、大哥和二哥被送往医院救治。最后是大姐和大哥的腿终身瘸了,无法医治,二哥经过医治好了。后来,大姐跟前姐夫离婚,大哥因为腿瘸了,无法工作,无法自食其力,到现在也没有结婚。当年家里人不是很懂法,不懂得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20年后的今年,我们一家人去找前姐夫解决这个事情,他最后同意一次性赔偿大哥15万元,并由前姐夫和大哥签订了赔偿协议,签字并按了手印,约定于2012年4月1日前将15万元交付给大哥,并找了一个中间人作证。但是现在都4月5号了,前姐夫也没有把钱交给大哥,我们给他截止日期是4月10号。如果到时他还不给大哥钱,我们打算去法院起诉他。
我想问的是:
1.这是20年前的事,我们现在起诉他过没过有效期限?
2.今年签订的赔偿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能否去法院要求按此协议强力执行?
3.如果想起诉他,还需要搜集什么其他证据吗?
4.如果都不行,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方法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uoyan……(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04-05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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