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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单位还可以进行赔偿吗?

单位还可以进行赔偿吗? 父亲72岁,临时工,下班途中被出租车撞伤。住院7天,出租司机承担全部医疗费。出院后,双方准备私了解决,肇事方答应赔偿误工费等共计3500元。但是后来还是经公了,赔偿1680元。事故至今已经过去三个月,父亲因身体不佳未再上班。但上班前单位还扣押600元押金。请问,600元押金还能要回来吗?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让单位进行赔偿吗?(押金必须在本人提出申请的三个月后方能退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梧桐听雨1(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12-04-04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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