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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和缘由:法院以一份复印件立案,不用原件核对,也提供不了原件

事实和缘由:法院以一份复印件立案,不用原件核对,也提供不了原件 事实和缘由:法院以一份复印件立案,不用原件核对,也提供不了原件,上级法院介入地方法院要求立案,使被告败诉,中院上诉人提供新证据时,二重审法院不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维持原判,直至广东省高院一样维持原判,。本人多自2012年9月至2013年八月七号,一直申诉,省人大九份函转清远市地方处理,时至今日未有答复函。在2013.07.03强制执行期间,所有程序不合法,没有当事人签名,没有提供保证金,没贱卖当事人牲口和鱼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广东-清远)
提问时间:2016-10-1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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