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已二个半月还没有下判决,有可能是什么原因?法院的作法合规合理吗?
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已二个半月还没有下判决,有可能是什么原因?法院的作法合规合理吗? 2016年5月9日由海勃湾检察院将刑事案件移送到海勃湾区法院,于7月18日开庭,至今没有下达判决,多次询问不明原因。正常的下判时间应是多久,有规范性的限定时日吗,法院莫非可以无限期的延时吗?如果遇此情况,请指教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东北土豆条(内蒙古-乌海)
提问时间:2016-10-13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