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房产,丈夫死亡,妻子是否有权分配房产
答;房产证属于母亲的名字,按照法定继承,如果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可以作为第一继承人享有遗产继承权,与丈夫生存或者死亡无关;本案中,死者女儿享有代位继承权。
假定房产的价值为10万元。然后分两种情况:
1、如果母亲已经去世,并且先于儿子(即你说的丈夫)去世,儿子去世前又没有分割房产。那么:
两个儿子各得房产的一半,即各得5万元。其中去世的儿子应得的5万元由其妻子和3岁女儿平分,即得得2.5万元。
2、如果儿子先于母亲去世,那么:
也是两个儿子各得房产的一半,其中去世的儿子应得的5万元由其3岁女儿继承,此时妻子无权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