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
股份纠纷
股份纠纷 律师同志们:您们好!
咨询内容如下:
本人于2007年5月入股,成立一公司,大股东为了吸引专业人士入股,要求小股东出资10万,老板根据能力要求送出不同股份。本人是送15万,占2.5%股份。因公司大股东过河拆桥,本人于2011年5月干完4年合同不得不离职。现本人提出退还25万时,大股东说没干完4年(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注册日期为2007年8月31日),因原始股东更换,公司章程及送股协仪变更了三次,但最后章程和协仪未给本人。造成本人认为只要干完四年,就可以要回25万投资款,并不知是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另公司总经理在2010年底,告之小股东們,大老板可以将送股部分提前给大家。现本人提出要求退还本人25万是否能得到支持?公司营业执照上已经是2.5%股份,是否构成同房产证上规定一样,事实上我已经是占2.5%股份?
谢谢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uh(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2-04-03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