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老师要不要负责,小孩子在派出所有没有案低?
你好1
1、这种情况估计是老师带领孩子去找警察叔叔交见到的东西了。
2、在叫捡到的财物的过程中,警察会对捡到人制作一份询问笔录,问明时间地点及东西的特征,以便失主认领和感谢。
3、如果是行政处罚或刑事侦查程序,未成年人的家长是必须到场的,负责就是程序违法。
4、因此,不用担心,孩子是做了一件好事,签字也是履行正常程序,不要大惊小怪,吓着孩子,作为家长要正确引导。
很乐意为你效劳,如有疑问请继续追问,如满意请选为最佳答案。 我的补充: 2016-10-13 21:07
纠正一下,第3点是否则就是程序违法,不是“负责”。
去派出所问下什么情况
不予理会
1.按你所述,你孩子是在做好人好事,不会有什么不良后果。
2.作为家长、监护人对孩子的优良品德要多多鼓励和肯定,对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有帮助。
3.家长针对孩子的现状,也可与学校老师沟通,对孩子的行为作出肯定的评论和表扬,如果有必要,也可与派出所领导沟通,化解孩子心中的疑团、阴影,并正确的面对学习、生活。
一般没事的,到排除所去问问排除怀疑。
一般没事的。
不会有事的,不用担心。
可以放心啦,没事的。
应该只是例行等级,不会有案底
这个没有关系的。如需帮忙可以我联系。
公安机关不会对一个孩子怎么样的,不担心
一般不会的,派出所就了解一下实际情况。
不必太在意,没事的。
你好:
第一,按照一般情况,学校及公安应当通知家长,没有通知并家长在场时如果是行政处罚,刑事案件相关笔录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但法律并未规定任何处罚。
第二,你的孩子明显是在做好人好事,但因为派出所鱼龙混杂、公安人员估计也并没有和蔼可亲,或者孩子听见公安呵斥其他人,因此产生了惧怕心理,现在应该做的是,注意疏导并安抚,比如告诉孩子公安对孩子的行为是褒奖的,并联系老师帮助,比如让老师开班会的时候口头夸奖一下孩子,说孩子陪老师去公安的行为真勇敢。
第三,老师当时估计也是好心,向让孩子多接触接触,我认为你还是要注意与公安及学校的沟通,我们是去解决事情的,一切以对孩子有利为原则,说明情况后,相信公安及学校会帮忙疏导一下孩子的。
最后,如回答满意,请采纳。
1、家长最好去派出所了解下情况,查看下孩子做的笔录,先搞清楚事实
2、如果是拾金不昧是好事,如果涉及到违法犯罪,派出所在讯问时必须通知监护人到场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捡到了东西交给派出所,本是一件拾金不昧的好事,应该值得表扬和赞赏的,孩子签名不会给孩子带来不利影响,所以请您不要担心。
其次,如果您不放心,可以到当时的派出所其核实清楚,以减少您的忧虑。
最后,您也不要给孩子过多的压力,本身孩子的行为是值得推崇和赞赏的,可能因为您的行为导致孩子以后不敢再去从事相应的行为。中肯建议,还望慎重考虑。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联系,为您指导服务。
应该让学校谨言慎行,即使是孩子拿的,小孩也没有达到刑责年龄,更何况孩子还没有偷!
没事的,这种事情是值得表扬的
询问了解事实,不用担心。
都是的做法有点不妥当。
派出所的问话和笔录程序违法。
说清楚就可以了。没多大事。
不会有案底,建议到派出所问一下,应该只是做询问笔录。
放心,不会有案底。老师的确存在一些不当的地方,但是建议双方体谅一下。
您好,您的孩子12岁,在法律上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派出所签名个人判断并不是与他的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所以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否则其作出的行为就是无效的。虽然整件事情并不严重,也没有造成任何损失,但是老师和警察的处理确实有失水准。以后可以叮嘱孩子如发生类似情形立即通知家长或者直接拒绝。毕竟这种情况也关乎小孩的人身安全。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是学习的,不是被带去派出所的。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
第十二条 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 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要想太多,孩子做的是好事,民警也是按正常程序办理。
1、学校律师如果是带着孩子给派出所送捡拾的物品,没有任何责任和恶意的;2、派出所作法违法,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询问,必须有父母在场”让孩子签字是违法的。3、可以投诉派出所,要求他们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4、派出所不认错,可以起诉他们违法侵权;
应该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