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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签的这份合约有效吗

我签的这份合约有效吗 工作合约
2010年关于乙方在车间的工作情况,即劳动报酬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全年付给乙方年薪贰万元整,并任命乙方为车间负责人,由乙方负责安排生产。
2.乙方负责全年的车间生产,如果有订单就必须要加班完成,但加班无工资,当然甲方也会人性化的,就是任务在重,也不可连天带夜干个不停,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在一月内一.二次延长加班时,不能计较。
3.甲方保证在全年就生产生意不怎么好也必须付给乙方︰贰万元  效益好包红包多少另当别论。
4.甲方付给乙方每月一千元,剩下部分到年终一次付清
5.本合同签约时间为一年,如中途甲方违约付给乙方全年工资,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除外,如果乙方违约只能拿每月的一千元工资,剩下的余款不给。
6.本合约一但签字就必须执行,任何乙方不可违约。
7.每月休息两天,不休息也不付加班工资,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时间不能超过叁天,如果超过三天从请假之日起按每天伍拾元扣除。
8.全年工作时间按12个月计算,从合约签订之日起算
     甲方:                        乙方: 

 2010年2月21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ushen……(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0-02-22 14:1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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