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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5月15日进入公司的,因为怀孕了,所以9月20日向主管提出辞职
你好,我是5月15日进入公司的,因为怀孕了,所以9月20日向主管提出辞职 你好,我是5月15日进入公司的,因为怀孕了,所以9月20日向主管提出辞职,要10月20日才能办理离职,因为妊娠反应大,所以给主管申请9月30日离开了公司,主管也同意了,现在主管打电话说公司为我缴纳了10月份的社保,而且要求我自己承担费用,这样合理吗?没办理离职之前不是有一部分就该公司承担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LM 丽(贵州-贵阳)
提问时间:2016-10-13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