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法律
关于淘宝拍卖,卖家拒绝发货,理由是成交价格太低,与其预期价格不符。
关于淘宝拍卖,卖家拒绝发货,理由是成交价格太低,与其预期价格不符。 2012.3.31在淘宝个人闲置拍中以130元拍到MP5,并且立刻支付宝付款。第二天收到卖家留言希望我退款“朋友在吗?价格跟我心里价位有一定差距,我的心里价位是250,如果您感觉这不是您的心里价位,那您就申请退款吧,我退给您。”由于我是正当拍得所以拒绝了,然后卖家提出加价才肯发货“我机子是好的啊,130真的是太少了,还要包邮去了邮费115,就跟送您没区别了。要不您就在添100,我给您邮寄过去”。我没同意。再后来我提醒发货却没消息了。请问该卖家自行发起的拍卖活动算不算是一种要约?我拍了付款算不算是合同成立?该卖家之后的行为算不算违约?卖家所说的拍卖价格太低能不能成为不发货的理由?询问淘宝,淘宝方面就算介入也只能帮助退款,我能否有权不退款而是要求卖家发货,若是卖家不发货也不再作回应我该怎么办?其实退款没关系,赔偿什么的倒不是很重要,但一想到如果每次遇到卖家觉得自己拍卖亏了就不履行交易,心里就很恼火,就是不甘心这样取消交易。这种类型的交易比儿戏还荒唐,让买家们怎么办,每次辛苦竞拍到却得不到商品。以拍卖价格过低拒不发货属什么类型的行为,属不属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玫瑰之筝(黑龙江-哈尔滨)
提问时间:2012-04-02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