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结婚半年,男方因夫妻生活不协调提出离婚,我需要退还彩礼钱
如果已经办理了合法的结婚,是不能要求退彩礼的
登记后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退,男方能证实因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可以请求适当退还部分
返还彩礼的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好一般不需要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有结婚证且同居的,法律上可以不退
你好,不需要
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居住生活,可以不退,但男方有证据证明因给了彩礼导致经济困难的,则可以要求退。
你好,无须
双方是否办理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