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摩托车事故纠纷
摩托车事故纠纷 甲骑摩托车在105国道顺道向上走着,他要从105国道逆道的一个路口进去,但入口的对面有公路的护栏,不过在距离路口的30~40米处就有一个调头口,为了方便,甲就先转到另一道上去了,也就是说甲在距离30~40处是逆道行驶,不过一直在人行道上。这时乙也是骑摩托出来了,现在乙是在顺道的主车道向下走着,不知为何,乙就不小心与甲相撞了。甲一直在人行道逆走,乙突然从主车道跑到人行道把甲给撞了,结果两人都受伤了。他两的证件都齐全,现在乙却要甲赔偿…律师们分析下,到底是谁的责任?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iq3027……(广东-河源)
提问时间:2012-04-02 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