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公司克扣工资严重,3个月之后才知第一个月仅有300元提成
公司克扣工资严重,3个月之后才知第一个月仅有300元提成 我原本是一位是在南宁民太安财产公估公司的正式员工,被安排在广西太平洋财产保险分公司上班的工作者,2016年6月底太平洋财产保险分公司进行改革要求我本人出差去桂林的支公司工作3个月,我服从公司的安排去了桂林。2016年9月中旬因得知公司未召我回南宁,我申请辞职,公司领导同意辞职,准许9月底可以离开岗位。接着问题就来了,我的工资是由太平洋财产保险分公司进行绩效核算后发给民太安公估公司,民太安公估公司按绩效表发放工资提成。9月份工作的绩效表出来,我发现我莫名奇妙的被扣了3000多元,实发工资才1000多元。去询问太平洋财产保险分公司,公司回应说现前两个月的绩效统一按9月份的绩效核算方法进行核算。经查看公司整理后发过来的数据,我发现我8月份领7月份提成的工资仅仅300元左右,被扣了2500多元,7月份我辛辛苦苦工作一个月才得了300多元钱的提成啊。8月份辛辛苦苦的工作一个月也是被扣了巨额。我认为公司压榨了我的劳动力,克扣了我的劳动成果,同时欺骗我为其辛苦的工作3个月。如果8月份我领到的7月份的提成仅仅是300元,我早就辞职,进行新的一份工作,但是公司却欺瞒我,直到我辞职之后,在10月份进行9月工资核算时才克扣压榨,我才恍然大悟。请指导并告知:公司这样对待劳动者,是否触犯劳动法,我是否可以进行投诉进行维权。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覃宝润(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6-10-12 15:26